未戴安全帽遭攔檢 眼尖警查獲「五條」通緝犯

記者張朝福/嘉義報導 2016-06-24 16:29

眼尖警巡邏 查獲「五條」通緝犯

興安派出所所長王志有、警員李國楊及黃俊霖於105年06月20日22-24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吳鳳南路與吳鳳南路166巷時,發現兩名男子雙載騎機車交通違規,警方立即攔查,經查證後座黃姓男子為桃園地檢發布的詐欺通緝犯、嘉義地檢發布的詐欺通緝犯、高雄地檢發布的侵占通緝犯及偽造文書通緝犯及屏東地檢發布的背信通緝犯,警方當場逮捕並帶返所偵辦。

興安派出所所長王志有、警員李國楊及黃俊霖於105年06月20日22-24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本轄吳鳳南路與吳鳳南路166巷時,發現兩名男子雙載騎機車而後座乘客因未戴安安全帽,警方便上前將這兩名男子攔下盤查身分,經警方查證後座黃姓男子同時為桃園地檢發布的詐欺通緝犯、嘉義地檢發布的詐欺通緝犯、高雄地檢發布的侵占通緝犯、偽造文書通緝犯及屏東地檢發布的背信通緝犯,警方當場告知黃姓男子時,黃姓男子驚訝地表示自己並不知道遭通緝,但願意配合警方帶返派出所偵辦,也願意為自己行為負法律上的責任。

第二分局分局長甘炎民表示,興安派出所所長王志有、警員李國楊及黃俊霖認真執勤維護治安外,打擊犯罪更是警察責無旁貸的職責。


房地產相關新聞

留言討論區

相關閱讀推薦
相關閱讀推薦